,是贱货。说实话我已经很多年没梦到她了,这一次我没有哭,她说的没错,我就是坏种,坏种和这样的人生匹配实在是合适不过。
没多久我的伤就好的差不多了,沈文兴要送我回去,他说国内查的严,很多事情干不了。我撅着嘴叉着腰,拿出谈判的架势,要他做交换。
他坐在那张破椅子上看着我,笑着问我的条件是什么,我反问他是不是什么都能答应,他笑的更大声了,直呼这段时间白教了。
不过他还是想听听我能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条件。
我说:“我想干你。”
他臭骂我好几年都过去了怎么还不死心,并且说今晚去场子里挑一个干净的让我玩个够。
我说:“我要干你。”
他的笑容终于收敛起来,歪着头问我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喜欢!我一个健步冲上去吻住他,他两只手钳住我的腰狠狠的掐了一把,真的很疼但是我没松口。
直到嘴唇麻木了我才松开他,眼泪在窝在眼眶里准备随时流下。
“你不是也喜欢我吗?还是你嫌弃我被人干过?”
沈文兴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摇头和我道歉,我知道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要不然我们一人一次总行了吧。”
我盯着他,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他抱着我的脑袋,把我的额头靠在他的额头上。我直接上手解他的腰带,这几年他的审美越发奇怪,可能是在国内的场子里呆久了,穿得像暴发户。
那天过后我才真正觉得沈文兴属于我,我就像是有了名分的正室开始干涉他的生活,我学着照顾他,约束他,辅助他。当然半个月后我还是被他遣送了回去,他给了我一个小赌场让我练手,顺便派了他身边的人来教我如何使用武器以及在危险情况下的自保秘诀。
我变得更忙碌了,白天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下午开始变成“□□大哥”。沈文兴来看我的时间间隔也逐渐缩短,他总是陪我练枪,后来我们去森林里联合击毙了一头狼,现在那狼皮还挂在我的书房。
我们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薰衣草,他说他喜欢那种味道,夏天的时候我们坐在花圃旁边吹风,顺便做一些我爱做的事情。
我跨坐在他身上,屁股被长衬衫遮挡。我问他,“不如我们干掉赢先生吧。”
他怔住了。
我用手比做枪的形状,然后食指尖顶在他的脑门上,“就像这样,嘣——”
我以为他要骂我,没想到他握住了我的手,然后把手指含进嘴里转了一圈,然后说:“好啊。”
沈文兴一向说到做到,从那天起我见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但是我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多,我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他们其中有很多人都跟了沈文兴很久,我知道他要动手了。
我像是等待骑士解救的公主一样在异国他乡等他凯旋,结果人没等到,等到了一堆照片——沈文兴衣衫不整的坐在一群人中间喝酒,和照片一起来的还有赢先生的电话。
他说:“你并不是无可替代。”
我看着照片上那些和我相似的脸,心里的火直冲脑门,但这次我冷静了一点,思来想去还是先给沈文兴打了电话。
我想听沈文兴说这是圈套,他那边已经万事俱备,马上就能和他团聚。
但沈文兴说出来的是:“咱们断了吧,还做兄弟。”
去他妈的兄弟。
我拿着沈文兴送我的抢冲出别墅,那些人拦住我,我就拿起抢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我说:“不让我走我就死在这。”
回去之前我还是把“曹燃”弄死了,死因是在露营的时候被野兽袭击,这样的话我只需要做一个有自己DNA的模糊尸体就行,是我能想到最简单的办法。
我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沈文兴,他躺在某个房子里,身边还躺着两个赤身裸体的杂碎,我拿着匕首,在深夜里杀掉了那两个人并划花了他们的脸,当然这是在给沈文兴打了一针麻醉后进行的。
沈文兴醒来的时候就躺在那两具尸体中间,幸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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