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这个问题:不像内地男人,对于小脚只是“喜欢”或是“不喜欢”,香港男人就没见过几双小脚,几乎是觉得恶心。
某次去乔太太家打牌时,她在席间看到一个人,穿的是皮鞋,脚背却很严重地拱起,像是缠过的。她递了一条仙女烟过去,对方就给她展示:小脚也是可以穿皮鞋的,往前面垫个棉花袋就好了。
回家后,她让宝鸾找针线缝了个棉花包,嫌宝鸾手脚慢,自己抢过来做了。又找程蕙琴借了双皮鞋,穿进去一试,居然真能走动。又加上母亲对她缠足十分上心,把脚背都勒平了,穿上皮鞋,完全就是一副天足。只是像筷子戳在碗里,到处乱划。她断定是棉花太软的缘故,又用花椒、沙子等材质试,最后找到了最合适的材质——干菊花。能把脚卡住的同时,还不会闷汗。
林杰陪着她买到了第一双皮鞋,方头,深棕色硬皮,带一点跟。霍眉穿上后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兴高采烈道:“怎么样?”
“好看是好看,只怕走不稳路。”
“习惯了就好了。”霍眉宣布说,“我以后就穿皮鞋了。”
她对皮鞋的喜爱瞬间超过了对裙子、手提包、首饰的喜爱,其他饰物只是给她本来就美的地方锦上添花,皮鞋却能为她的畸形之处雪中送炭。短短一周内,她就买了十几双款式各异的鞋子;何炳翀知道她花钱多,却一味纵容着。
寒假的最后几天,他要出席一场宴会,没有带程蕙琴,却
带上了霍眉。程蕙琴对此是毫无怨言的,摩根就快要回学校了,她宁愿在家里待着。正好那条钴蓝色的吊带长裙也从干洗店送回来了,霍眉在裙子外面套一件黑色水貂裘,脚下穿亮黑色的尖头鞋;头发重新烫过了,卷的夸张,浓黑的乌云似的簇着雪团般的脸。
宴会是在游轮上开的,舷梯打开,何炳翀递过来一条胳膊,搀着她上楼梯。
船舱内灯火通明,地上铺着极厚的法兰绒地毯,十几个圆桌错落其间,服务生走来走去,已经上了点心和茶水。墙壁上凸起的浮雕木板上,一条金龙盘踞,何炳翀指着介绍:“香港华商总会的标志。”
霍眉点头,“曹厚存。”
“你还知道曹厚存啊?”何炳翀乐道,“走,我们去找曹厚存。”
宴席还没开,大家都三三两两站在甲板上吹风。何炳翀挽着她一路走,就一路有人来打招呼,何先生好啊,何二太太好,维多利亚港两边的广告灯牌都亮起来了,海鸥扑棱棱地从头顶飞过。
如果巴青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灰蒙蒙的青,那香港就是蓝。内地的江湖河流总是蟹壳灰,天空在上午是白的,黄昏是红的,很萧疏惨淡的配色,由冷硬的矿石磨成粉调制出来。但维多利亚港的海水是蓝的,快入夜时的天空也是蓝的,纯正、饱满、浓郁,是一副油亮油亮的西洋画。
天与海之间,她的裙子蓝的最华贵,谁都要注视她。
霍眉这人就特别忘本,她已经忘了刚从长江上来到此地的心情;现在自认为身价不凡,与维多利亚港的格调正好相配。站在此间,她的心中膨满快乐。
天热时大家都穿绸缎旗袍,看不出差距;到了冬天,贫穷是无处遁形的。最上等的太太穿水貂,稍微逊色一点的穿羊绒、麂皮,再次的穿兔毛。而路过海边时,那些晨起撒网的渔民连棉花都没得穿。在四川时她总觉得冷,三四层破烂布料把身子裹成个膀胀的球,寒气仍往里钻。
怪不得人家说穷,要说“贫寒”。
逛了一圈,没找到曹厚存,先下去吃饭。上的都是些传统粤菜,豉汁蒸石斑鱼、鲍汁扣辽参、蚝油生菜等等,以海鲜为主,佐以各种腊味。腊味又不是霍眉在家做的那种腊味,鸡鸭鹅的脂肪融在肉里,咬一口能把人腻死。海鲜,虽知道是好东西,她也吃不惯,怀念辣椒的时候才算是想起了自己的本。又专心致志地帮何炳翀剥虾。
同桌人起哄道:“何二太太对何先生真好!”
何炳翀很不以为意地笑笑,这人不像席玉麟,轻轻一逗,又紧张又不知所措又容易生气,他好像是从小就被人捧着,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然而别人看到的都是表象,事实上,他个人既没有出众的能力,在家也说不上话——他大概也知道。所以内核又不太稳,很有点孩子气。
霍眉一边剥虾,一边分析这个人,越发觉得自己走的路线很对。他必然会对她着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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